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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示范区全面建设拉开序幕。6月26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征收冻结通告,起步区示范区片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冻结期限自2023年6月27日至2024年6月26日。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东至纵三路、西至S101,北至横一路、南至黄河大坝。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中披露的主城空间结构看,该征收范围处于大桥城市副中心区域,定位于济南城市副中心。根据规划提出的“五年成形、十年成势、十五年成城”的目标,先期聚焦大桥城市副中心,推进示范区建设。具体为聚焦12平方公里引爆示范区,强化产业导入和重大项目引领,推荐鹊山生态文化公园建设,打造与绿水青山有机融合的中央生态商务区(EBD)。
同日,起步区崔寨南片区2号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崔寨街道,黄河大道以西、萃清路以东、中心大街两侧,包含中心大街两侧1号、2号、3号、4号、5号商铺。冻结期限自2023年6月27日至2024年6月26日。
此外,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公布了济南高新区庄科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冻结通告。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科创城北一路西段和庄科南路东段规划红线范围内山东让古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历城区孙村镇建筑材料公司)、济南鸿基翔工贸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孙村供销合作社(庄科门市部)等单位及个人的房屋。冻结期限自2023年6月27日至2024年6月26日。
上述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市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